環境及生態局將收緊《戶外燈光約章》要求 參與者需提早於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掉相關戶外燈光裝置

環境及生態局接納「戶外燈光工作小組」建議,將收緊《戶外燈光約章》要求。《約章》參與者需提早於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掉相關戶外燈光裝置,亦需提早1小時、即改為在晚上10時,關掉動態燈光裝置或轉為靜態模式,2023年1月1日生效。

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說:「我們會繼續邀請更多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及負責人參與《約章》,一同構建更理想的晚間作息環境。除優化《約章》外,環境及生態局亦會發出指引,要求各政府部門於晚上十時關掉所有用作裝飾、宣傳及廣告用途的戶外燈光。」

並呼籲各界響應關掉不必要的戶外燈光,為市民提供較理想的晚間作息環境。
 
《約章》邀請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及負責人承諾在預調時間(目前是晚上11時或午夜12時至翌日早上7時)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、宣傳或廣告燈光裝置。至今,《約章》獲得約4,800個參與者支持,來自物業管理、地產發展、酒店餐飲、零售、銀行、電訊、地產代理,以及學校、公用事業和公營及非政府機構等不同界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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